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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招标

2026年度最新公告:海南海口市美兰区博爱片区直管公房加固及招商运营项目

发布日期:2026-08-07 14:23:08 浏览次数:2

2026年度最新公告:海南海口市美兰区博爱片区直管公房加固及招商运营项目

地区:海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美兰区博爱片区直管公房加固及招商运营项目,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美兰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人全额自筹,海口市美兰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直管公房资产作为合作出资,招标人为海口市美兰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及公房数量如下: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博爱北路、博爱南路、博爱南横路、文明中路、水巷口街、振东街、新民东路、新华北路、大东路、大兴东路路段,共36处直属公房。

民东路、新华北路、大东路、大兴东路路段,共36处直属公房。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预计总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规划直属公房数量为36间,总建筑面积约5257.93(房屋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结果为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店铺招商、后期运营维护、建筑加固及重建(C级建筑的加固和D级建筑的重建)三部分,具体房屋间数以实际移交的范围清单为准。

2.3合作期限:拟定合作期限为20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确定合作主体,中标人作为项目的总承包方,全额承担项目全部投资费用,负责项目范围内直管公房合作开发与运营的全部工作,包含资产摸排、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加固重建、装修改造、招商运营、全周期维护管理、安全管理等完整流程。中标方需落实“统一收款结算、统一物业管理、统一街区营销、统一业态管控”的四统一管理要求,采用“平台运营+主理人联营”模式开展街区运营,通过保底租金+营业额分成的方式向招标人支付合作收益。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运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加固重建工程竣工后,需委托第三方鉴定公司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经甲方指派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并签署合格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参与验收并签署合格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运营和产业服务资格、工程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格或资质的运营和产业服务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或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

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3)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及承诺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牵头单位)公章。(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须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在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扫描诚信档案手册,附在投标文件中;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的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证明材料: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上查询截图,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牵头单位)公章;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牵头单位)公章;

3承诺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提供)公章。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4家,其中包括运营和社会投资人(不得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3)根据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时间:请于2026年08月06 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同)至2026年08月13日17时30分。

5.2购买方式:(1)现场获取: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线上获取: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清晰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邮箱(需提供经办人联系方式)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8月27日0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履约担保的要求

7.1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7.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