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发布:贵州宜兴化工有限公司编织袋入围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贵州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宜兴化工有限公司编织袋入围供应商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贵州宜兴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分类 招标物资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
包装类 编织袋 120.00
2.2招标范围:承担贵州宜兴化工有限公司编织袋供应,确定编织袋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建立供应商资源库。并根据采购人实际生产需要,进行分批次批量供货。
2.3 项目规模:120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交货地点:
根据项目情况采购人指定地点,参考如下表:
分类 招标物资名称 交货地点
包装类 编织袋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下属兴义市清水河镇生产点仓库交货
2.6供货期:2026年09月01日至2027年08月31日,具体供货时间按采购人具体项目要求为准。
2.7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物资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人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要求,遵照采购人物资到货清点、质量验收等管理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承诺。
2.8入围单位数量:详细评审最终得分≥60分的供应商,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为入围候选人。
2.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登记证明,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3.2.1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塑料编织袋。(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附件明细须体现对应产品单元)
3.2.2投标人已按海关相关规定完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备案,取得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提供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3年(2023年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期间成立的,则可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其它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4履约情况:近三年内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相应说明,若有诉讼事件需承诺不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
3.5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确认】;供应商未被纳入云南省成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黑名单”【以采购人核查结果为准】。
3.6供货质量保证:供应商提供的物资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采购人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要求,遵照采购人物资到货清点、质量验收等管理规定,并作出相应承诺。
3.7供货保障:遵照采购人对采购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到货期限及地点等要求,积极组织供货,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并作出相应承诺。
3.8供应商须作出廉政承诺。
3.9供应商保证承诺:采购人或其使用单位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物时,不存在假货、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物而提起的投诉、赔偿、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供应商承诺所有投标过程中的材料及案例均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需提供【承诺书】。
3.10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网络获取:支持网络报名,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人办理时提供)发送至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市。
5.2投标文件允许邮寄送达,供应商自行承担风险,邮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邮寄的,采购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证明并由供应商签字盖章确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