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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关于=上海市同仁医院法律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9 15:21:57 浏览次数:10

 关于=上海市同仁医院法律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日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具备省市级司法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5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日名称:上海市同仁医院法律服务项日

2、采购编号:TRYY-2026-FW-03090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日基本概况介绍:上海市同仁医院拟选择一家服务单位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周期:一年(服务期内受理的事项须跟踪处理结束,不受服务期限约束)。

注:本项目采用“招一用三”模式,即本次采购结果三年内有效,采购人在当年度采购合同履约完成后,有权与中标人续签合同(合同内容、要求及服务期不变,原则上续签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一致)。合同共可续签两次,每次签约服务期为一年。

续签合同须知:

(1)采购人具有合同续签最终决定权;

(2)如上一年度考核验收不通过或因项日内容、合同价格等变动较大的(超过原合同价10%),采购人必须重新进行招标。(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4、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预算金额:45万元

6、采购项日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磋商文件300元份(网上缴费),售后不

2、报名网址:线上

3、网上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供应商在报名网址上传如下材料(原件扫描件),经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证或五证合一),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省市级司法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本单位最新下载的信用信息(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提供完整的PDF查询文件,查询日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周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

项日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19日(周四)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3月19日(周四)10:00(北京时间)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

4、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所需携带其他材料:纸质响应文件(3份)。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