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讯+咸宁市中医医院标识标牌服务商遴选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宁市中医医院标识标牌服务商遴选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万元,招标人为咸宁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宁市中医医院标识标牌服务商遴选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宁市中医医院标识标牌服务商遴选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七项内容: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M-XN2026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医医院标识标牌服务商遴选采购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5.00万元
6、最高限价:55.00万元
7、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
(2)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
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
(5)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报名费。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成功后,资料不退还。
4.售价:0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03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咸宁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