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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关于资讯+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1 14:35:32 浏览次数:18

关于资讯+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

2、项目编号:JSJY-SH-2026031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

(1)概况:为保障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的供应和质量安全,规范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充分发挥团体采购的优势,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拟启动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的统一招标工作。

(2)服务期限:一年(2026年04月01日至2027年03月31日)。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领取磋商文件需递交资料

1、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本单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为,查询日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报告(第2页)、中国政府采购网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10:00-16:30购买磋商文件。

(2)磷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13点3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磋商时间:2026年03月23日13点45分(或另行通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