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讯+成都2026年建设项目峻工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JH20260318)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招标条件本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34.05万元,招标人为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确定一名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完成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建设项目峻工结算审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
(001)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建设项目峻工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建设项目峻工结算市计服务采购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项目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代表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电子邮件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传送至邮箱,在该邮箱中收到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审核确认后,将通过邮箱的方式发送至各供应商报名费缴纳收款账号及“报名登记表”,各供应商缴纳报名费且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将报名费缴纳转账记录及报名登记表清晰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审核完成即获取采购文件成功,本项目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中载明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送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2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2日10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建设项目峻工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2.最高限价:人民币13405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肆万零伍佰元整。3.项目概括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确定一名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完成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建设项目峻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审计范围:对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2.审计责任:(1)严格执行国家审核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审核纪律规定,不得将参审项目转包或分包
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接受采购人监督和指导,服从管理,接受对其成果文件的复核和监督,执行采购人制定的现行制度
(3)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核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审核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核无关的任何事项。
(4)在提供审核服务过程中,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或重要情况。
3.工作要求
3.1供应商参与审核服务应明确职责分工,按规定开展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成果。提供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自拟,需包含服务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联络邮箱、职务。3.2供应商必须保证质量,严格控制风险,在出具审核成果前必须经过内部复核。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
提交的审核成果进行复核,采购人复审发现质量不合要求的,有权责成供应商重新审核
3.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审核意见完善资料,完善审核结果,填写审核报告。3.4供应商完成项目审核后除按本行业管理自行存档外,档案资料还应满足采购单位档案管
理相关要求
3.5供应商需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由供应商引起的审计相关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6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3.7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经甲方同意后严格按方案开展审计
3.7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经甲方同意后严格按方案开展审计工作。2.0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本交易方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8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成果文件,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3.9合同履行期间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遵守业主的工作纪律和制度,拒不服从管理或违反相关纪律和制度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10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业主书面报告并提出建议意见,不得隐瞒、谎报
3.11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相关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也不得对外提供与委托任务相关的工作成果文件。
3.12供应商在审计服务过程中,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允许他人以供应商名义执行业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4审计要求
4.审计要求:4.1审核竣工结算资料计量、计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对工程进行现场踏勘;审查结算项目的内容、计量计价方式、取费及税金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计价规范:4.2审核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包括项目可研批复,立项文件、招投标、招标控制价编制,财政
评审价、工程合同签订履行、工程验收等;
4.3审核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情况,包括工程变更、签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办法约定,现场实际、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品牌,竣工结算报告是否存在重复多计,隐蔽工程、工程变更、现场签订、验收记录等的真实性、关联性。4.4工程计划、工程在建情况、工程核算、物资保管和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等专项工程进行审核。
5.审核服务质量标准成果文件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相关规范依据
成果文件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程及相关规范、依据。(1)《审查法》:
(1)《审计法》;(2)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3)工程招标文件、标底、招标书、评标报告、中标通知;
(4)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质监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工程设计变更通知
单:
(5)工程施工图纸
(6)项目立项有关批复文件、批准的设计概算书和修编概算书;
(7)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采购人单位要求等。
6.审计规范
6.1按照国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委托人审计工作的要求,依法开展审计业务。
6.2独立完成审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审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审计机构。
6.3对在审计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6.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出具审计报告
6.5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审计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审计的情况,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6.6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审计的有关情况。
6.7不得向被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得借审计之机承揽其它
业务
6.8不得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
8.供应商不能胜任审计工作,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所派人员经采购方抽查或核对与投标文件、方案
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核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审核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核无关的任何事项。
(4)在提供审核服务过程中,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或重要情况。
3.工作要求
3.1供应商参与审核服务应明确职责分工,按规定开展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成果。提供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自拟,需包含服务人
提交的审核成果进行复核,采购人复审发现质量不合要求的,有权责成供应商重新
3.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复核意见完善资料,完善审核结果,撰写审核报告。3.4供应商完成项目审核后除按本行业管理自行存档外,档案资料还应满足采购单位档案管
3.4供应商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管理直行存存的机构,档案资料还应满足采购单位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3.5供应商需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由供应商引起的审计相关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6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3.7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经甲方同意后严格按方案开展审计工作
3.8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成果文件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3.9合同履行期间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遵守业主的工作纪律和制度,拒不服从管理或违反相关纪律和制度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10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业主书面报告并提出建议意见,不得隐瞒、谎报
3.11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相关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也不得对外提供与委托任务相关的工作成果文件。3.12供应商在审计服务过程中,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
允许他人以供应商名义执行业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4.审计要求
4.1审核竣工结算资料计量、计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对工程进行现场踏勘;审查结算项目的内容、计量计价方式、取费及税金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计价规范:4.2审核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包括项目可研批复、立项文件、招投标、招标控制价编制、财政
评审价、工程合同签订履行、工程验收等
4.3审核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情况,包括工程变更、签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办法约定,现场实际、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品牌,竣工结算报告是否存在重复多计,隐藏工程、工程变更、现场签订、验收记录等的真实性、关联性。4.4工程
计划、工程在建情况、工程核算、物资保管和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等专项工程进行审核。5审核质拥质量标准
5.审核服务质量标准成果文件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程及相关规范、依据。
(1)《审计法》;(2)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 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2)工程招标文件标底招标书评标报告由招标方
(3)工程招标文件、标底、招标书、评标报告、中标通知;(4)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质监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工程设计变更通知
单:
(5)工程施工图纸
(6)项目立项有关批复文件、批准的设计概算书和修编概算书;
(7)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采购人单位要求等
6.审计规范
6.1按照国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委托人审计工作的要求,依法开展审计业务
6.1按照国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委托人审计工作的要求,依法开展审计业务。6.2独立完成审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审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审计机构
6.3对在审计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6.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出具审计报告
6.5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审计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审计的情况,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
法性负责。请不要问实6.6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对 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审计的有关情况。
6.8未经独立财务顾问,不构成询价询比询价或/加入募集审计项目的有关信息,不构成《审计行业执业规则》所规定的专业意见或审计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不参与审计工作,独立财务顾问不参与6.7不得向被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得借审计之机承揽其它
业务。
6.8不得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
8.供应商不能胜任审计工作,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所派人员经采购方抽查或核对与投标文件、方案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不一致的,来统9安全保密要求
9.安全保密要求9.1供应商需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如因服务过程中资料遗失发生泄密问题,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待审计服务结束后,所有资料全部交还甲方。
交还甲方。2.2供应商应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获悉的属于采购人的且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除非取得采购人事先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所获(知)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审计报告)泄露给任何第三人。
10.资料要求:提供审计报告纸质文件五份,电子档发采购人具体经办人员和各企业具体经办人员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供应商自接到审计任务起,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每个项目的审计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
(一)跟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具体工程项目峻工结算审计时,向乙方出具审计任务书,乙方按照任务书上的工作要求和时限完成审计并出具符合委托需求的正式报告,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一、项目基本情况”所示的具体工程项目峻工结算审计费用进行结算,具体结算文
付方式为
第一次支付:在年月日前,甲乙双方对乙方年月日前已完成工程峻工结算审
计量出具合格审计报告的项目进行梳理结算,其中
①无需大邑县审计局审计的项目,由甲方在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
项表格中载明的金额完成相应审计费用的支付。仍雪太邑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的项目,待大邑县审计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15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1、2项进行结算
2、第二次支付:在年月日前,甲乙双方对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内完成
工程峻工结算审计目出具合格审计报告的项目进行梳理结算,其中
①无需大邑县审计局审计的项目,由甲方在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表格中载明的金额完成相应审计费用的支付。
②仍需大邑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的项目,待大邑县审计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15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2项进行结算。3、若截至年月日,存在正在进行审计但还未出具符合委托需求的正式报告的工程项目:
3、若截至年月日,存在正在进行审计但还未出具符合委托需求的正式报告的工程项目:①无需大邑县审计局审计的项目,由甲方在乙方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且出具合格审计报告后15日内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表格中载明的金额完成相应审计费用的支付。②仍需大邑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的项目,待大邑县审计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15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一条
第(一)款第1、2项进行结算。4.甲方以转账形式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审计费用,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和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
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注:得出的审减率超过5%(不含)的超过部分每超过1%扣减前末表格载明的该项目审计服务费的1%不足1%的按1%计算
(四)供应商应当承诺,如确需调整项目组成是否应纳入供应商审查批准
(四)供应商应当承诺,如确需调整项目组成员应报采购人审查并批准。(五)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需充分考虑到作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工作服、交通费、餐费、油费、运输、税费、各类
保险等,以及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操作成本和安全风险,采购人不支付投标报价外的任何费用。
招标公告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