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项目快讯//居住项目C湖胡畔捌号)委托开发管理及销售服务
(招标编号:0733-2628113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居住项目C湖畔捌号)委托开发管理及销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白筹资金26000万元,招标人为武汉捌号湖畔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居住项目(湖畔捌号)委托开发管理及销售服务范围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居住项目(湖畔捌号)委托开发管理及销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居住项目(湖畔捌号)委托开发管理及销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
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主持过1项房地产运营开发项目或房地产代建项目(以委派函或任命通知类文件为准,房地产代建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3企业业绩:
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房地产运营开发业绩、代建业绩或代销业绩。履约信誉良好,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3.4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
结果截图):未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人员及其它要求:
拟派营销负责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负责过1项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房地产代建项目营销工作(以委派函或任命通知书类文件为准,房地产代建项目需同时提供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住项目C湖畔捌号)委托开发管理及销售服务,项目业主为武汉捌号湖畔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武汉捌号湖畔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产业园光谷大道南侧、谭湖路西侧。
招标控制价金额:26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居住项目(湖畔捌号)委托开发管理及销售服务范围。
其中销售服务需统筹项目营销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与经营需要,明确项目产品定位与销售计划,制定营销策略,并组织实施宣传推广、蓄客、销售签约、协调回款、客户满意度维护、费用管控、品牌与风险管控等全过程营销服务工作。
开发管理包含全流程开发管理服务,提供项目定位策划、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报批报建、工程管理(含质量安全管理)、成本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客户管理、竣工验收、档案管理、交付管理、前期物业单位管理等为实现招标人需求目标而需提供的专业服务,贯穿于项目开发建设直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通过投标人的管理优势、集采优势、商业策划运营优势,提高项目整体的开发经营效益。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期:本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项目末次集中交付(以集中交付启动日计)满半年或住宅实际成交套数(含工抵房)达住宅总套数95%以上,以较晚发生者为准的。
服务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产业园光谷大道南侧、谭湖路西侧。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白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主持过1项房地产运营开发项目或房地产代建项目(以委派函或任命通知类文件为准,房地产代建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3企业业绩:
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房地产运营开发业绩、代建业绩或代销业绩。履约信誉良好,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3.4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未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人员及其它要求:
拟派营销负责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负责过1项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房地产代建项目营销工作(以委派函或任命通知书类文件为准,房地产代建项目需同时提供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27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4.2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