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发布: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ZSJ-HZCG-202502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00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GZSJ-HZCG-2025020;2.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800000.00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其它: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开发、实施、试运行及验收工作;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税收完税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2、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时间应包含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一年或以上。若投标人注册成立未满一年,则至少提供成立之日至公告发布日期间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白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
七、其他
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被授权人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还须提供被授权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参保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
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