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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月最新资讯=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项目确定招标代理单位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3 11:53:41 浏览次数:10

2026四月最新资讯=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项目确定招标代理单位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项目确定招标代理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56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供餐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组织开标、组织评标、协助委托人办理中标手续,编制完整的招投标归档资料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项目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项目确定招标代理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于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30至11:00,下,13:30至16:00,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RMB500元),售后不退。报名需要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则需带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13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马总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