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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发布: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磨憨围网区滑坡治理工程等10个完工项目峻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5 11:20:00 浏览次数:46

2026年发布: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磨憨围网区滑坡治理工程等10个完工项目峻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磷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磨憨围网区滑坡治理工程等10个完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已同意实施,受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磨憨围网区滑坡治理工程等10个完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该项目己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磨憨围网区滑坡治理工程等10个完工项目峻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决算审计项目包括:磨憨围网区滑坡治理工程、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供水工程项目、磨憨沿边产业园核心区(10kV南坡1、Ⅱ回新建)电网巩固提升项目、玉磨铁路磨憨站规划进站路、中国老挝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东盟大道改扩建工程临时过渡修车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中国老挝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东盟大道改扩建工程临时过渡修车场建筑安装工程、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东盟大道改扩建工程临时过渡修车场供电工程、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东盟大道改扩建工程临时过渡修车场消防工程、玉磨铁路磨憨站基础设施建设等10个项目,建安工程金额总约:31679.94万元,总投资约:37994.47万元;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基本建设程序的合规性、合理性;审计有关的管理规定遵循情况;审计四项制度(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审计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审计建设资金支出和使用情况是否合规;审计建设项目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公允性,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并对建设方出具的竣工结算表进行审计;

(2)配合委托人完成政府各级部门对项目的检查、审计、验收等工作;

(3)现场勘查核实交付使用资产及预留的尾工工程:

(4)核实建设项目各项投资支出的账面金额,完成各项账务处理,盘点核实各种财产物器,完成项目实际完成支出与概算的差异分析:

(5)完成所有审核工作,并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6)整理并移交完整的财务决算审计档案资料

(7)配合完成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工作;具体以采购人为准。

4.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本服务项目完成

6.质量要求:财务审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规程》(CECA/GC9)、《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1999]103)等规范、规程、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1月至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或承诺或情况说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信誉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按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行贿记录,提供相应承诺;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上信息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磨憨围网区滑坡治理工程等10个完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3)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若已成交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资格要求: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若为分支机构(分所)参加磋商的,还需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授权及履约能力担保的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114日至202612017

2.售价:500.00/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27日上午1000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