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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最新资讯%通化市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8 09:58:12 浏览次数:24

四月最新资讯%通化市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通化市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名称:通化市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投标限价:45万元;

5.服务内容:通化市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吉林省及通化市DIP付费相关政策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4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到吉林省通化市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1)针对本项目名称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3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通化市

3.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吉林省通化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马振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