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采购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禁止复制内容!
服务招标

2026年项目快讯:银川市勘察测绘院购置图形工作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8 15:08:41 浏览次数:22

2026年项目快讯:银川市勘察测绘院购置图形工作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Y20263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勘察测绘院购置图形工作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5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勘察测绘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银川市勘察测绘院购置图形工作站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银川市勘察测绘院购置图形工作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银川市勘察测绘院购置图形工作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能亲自参与,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2021)196号》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及内容必须与磋商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5)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2021)196号》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2021)196号》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7)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4280900分到202605081800分获取方式:报名通过后以邮件形式下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509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5090930

开标地点:银川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202632

项目名称:银川市勘察测绘院购置图形工作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05,000.00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供货,售后服务期三年,需提供7*24小时不定时售后服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本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能亲自参与,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2021)196号》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及内容必须与磋商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5)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2021)196号》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2021)196号》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7)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428日至2026050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报名通过后以邮件形式下发方式:报名成功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09093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

五、开启

时间:20260509093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在公告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公告页面下载报名回执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将回执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报名通过后,向报名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供应商方可获得投标资格,否则不予接受响应文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