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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最新资讯%高邮市抗战、瓮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09:50:57 浏览次数:7

四月最新资讯%高邮市抗战、瓮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MXDMXD)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邮市抗战、瓮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8.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高邮市古驿名城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高邮市抗战、瓮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邮市抗战、瓮城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6年01月至2026年03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2026年01月至2026年03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设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应提供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此项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8、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马振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