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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今日快讯:兵团第五师双河市10万平米智能温室设施农业项目五标段材料采购招标

发布日期:2026-05-08 09:58:17 浏览次数:5

2026今日快讯:兵团第五师双河市10万平米智能温室设施农业项目五标段材料采购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五师

一、招标条件

本第五师双河市10万平米智能温室设施农业项目一五标段材料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3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五师双河市10万平米智能温室设施农业相关设备采购等,采购内容明细表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五师双河市10万平米智能温室设施农业项目-五标段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五师双河市10万平米智能温室设施农业项目-五标段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完成本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相关规定;

1.2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持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其他说明:

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除外)或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4)具有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的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5071000分到202605122000

获取方式: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供应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邮箱。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出售磋商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招标人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518163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05181630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