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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度项目公告: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1 13:30:02 浏览次数:18

2026年度项目公告: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食材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餐厅提供日常伙食保障所需的主副食品及农副产品原材料的配送服务,提供产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肉类、鱼/海鲜类、禽蛋类、蔬菜类、豆制品类、菌()类、水果类、调料类、物料消耗类、奶制/饮品类等食堂日常所需的食品原料。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食材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食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还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体检证明,每次物资配送提供配送食品的检疫合格证明。

()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5120800分到2026051817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52215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5221500

开标地点:保山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食材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522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万元/年,以成交确定折扣(折数)据实结算。由于本次采购根据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实际情况进行采购,不能预估计算实际采购的数量,采购人不保证采购的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采购量据实结算,总量以实际的交易量为准。

()最高限价折扣(折数):100%(磋商申请人报价折扣高于最高限价折扣的,响应文件

作无效处理)

()项目需求:

1.为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餐厅提供日常伙食保障所需的主副食品及农副产品原材料的配送服务,提供产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肉类、鱼/海鲜类、禽蛋类、蔬菜类、豆制品类、菌()类、水果类、调料类、物料消耗类、奶制/饮品类等食堂日常所需的食品原料。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2.项目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

1.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每年度合同期结束后进行服务质量评价考核,考核合格后报经校委审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止;

2.合同终止: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三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成交供应商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还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体检证明,每次物资配送提供配送食品的检疫合格证明。

()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512日至2026518(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700分。

()地点:保山市。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发送至指定邮箱。

确认:请磋商申请人将以下资料提交至代理机构或将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参与进行信息登记: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⑤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采购文件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5221500分。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及刻录的盖章后的响应文件PDF(电子光盘或U)一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5221500(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6000.00元【壹万陆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需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磋商申请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交纳,以免耽误磋商

()公告发布媒体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