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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最新项目%宣威市中小学(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2023—2025年学生资助、膳食经费与经营性资金管理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9 09:16:39 浏览次数:8

2026最新项目%宣威市中小学(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2023—2025年学生资助、膳食经费与经营性资金管理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TF2026075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宣威市中小学(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2023—2025

年学生资助、膳食经费与经营性资金管理专项审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000元/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宣威市中小学(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2023-2025年学生资助、膳食经费与经营性资金管理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宣威市中小学(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2023—2025

年学生资助、膳食经费与经营性资金管理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承诺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承诺函。投标人应对其资格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将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

3.15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财政部门审批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分所执业证书,并通过年检;若总所无法直接参加投标,只能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

3.16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5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8日14时30分

七、其他

宣威市中小学(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2023—2025年学生资助、膳食经费与经营性资金管理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TF20260757)

1.招标条件

受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宣威市中小学(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2023-2025

年学生资助、膳食经费与经营性资金管理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①学生资助类资金审计;②食堂膳食经费管理审计:③经营性及

代收费资金审计:④校园消费系统及信息化建设审计;⑤制度建设与内控执行审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作内容完成止。

2.4服务地点:宣威市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市直学校。

2.5单价限价:4000元/所/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晕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对一个审计单位现场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出

具初稿;报告

符合准则要求、问题披露准确、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工作底稿、证据链、沟通记录完整归档;保密措施得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承诺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承诺函。投标人应对其资格

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将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

3.15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财政部门审批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分所执业证书,并通过年检;若总所无法直接

参加投标,只能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

3.16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

书,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请于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马振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