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浦发银行深圳分行2026年常年法律服务(三年)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广东省
招标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标编号:0733-2620295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2026年常年法律服务(三年)入围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2026年常年法律服务(三年)入围采购项目
1.2 项目背景:
为支撑招标人“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财资金融”五大赛道业务拓展,落实“数智化”发展战略下的合规风控要求,保障各项业务高效、有序、合规推进,充分利用外部专业法律资源,为招标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筑牢法律防线,现拟采购一家外部律所担任招标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3年。
二、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2026年常年法律服务(三年)入围采购项目(银行业务日常法律风险服务、非银行业务日常法律风险服务、业务合同及法律文书服务、合规管理支持服务、法律与制度培训服务)(详细需求见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2.2 服务期:三年,预计从2026年8月8日至2029年8月7日,具体起始日期以实际签署日为准,到期日相应调整。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注:招标文件中的“甲方”均特指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乙方”特指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上一年度检查考核合格(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所有页(须体现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总所与其分所同时投标,只接受总所或该总所的其中一家分所投标。
3.3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等无需进行财务审计的单位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无需进行财务审计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
3.5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和投标人律所负责人在近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特指投标人和投标人律所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含单位名称和人员姓名)在“高级检索”案由栏中选择“贪污贿赂罪”进行注册,在本页“高级检索”案由栏中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9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10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 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各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浦发银行采购供应商门户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开标前完成注册流程,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成功截图,注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注册采购管理系统材料”。招标人将在开标时对已投标的供应商是否成功注册门户网站进行复核,如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注册的,由此产生的
3.14 投标人须保证年检无违规记录(提供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投标人“年度检查考核信息”(查询结果无不合格记录)、“行政处罚信息”(查询结果无行政处罚信息记录)、“行业处分信息”(查询结果无行业处分信息记录)情况截图)。
3.15 近3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为至少1个银行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且单年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5万元的服务经验(须提供合同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合同金额,须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以及对应的结算清单或订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16 投标人须承诺对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一旦发现投标人违反上述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文件,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27日起至2026年07月03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若邮购纸质标书,邮费自理(到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3.1 现场购买:
供应商代表携带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②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至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缴纳标书款并领取招标文件。
4.3.2 线上购买(电子邮件接收文件):
如需线上购买,请邮件发送4.4.1条款有关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签字扫描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及标书款汇款凭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办理招标文件领取手续。
4.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7日09时30分。
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的,应确保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送达指定地点,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5 开标地点:深圳市。
4.6 开标注意事项: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须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无需密封,交由工作人员核对),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