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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四工区还建工程建筑劳务服务公司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9 14:42:15 浏览次数:2

2026年度公告: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四工区还建工程建筑劳务服务公司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省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61038

 

### 1. 招标条件

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四工区还建工程建筑劳务服务公司选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泰莱轻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四工区还建工程建筑劳务服务公司选择项目

2.2 招标需求:承接建筑劳务分包作业,具有相应资质,对各工种作业有相应的施工人员,并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2.4 服务目标:符合相关行业服务质量标准。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企业业绩:近三年(2023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629日至7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法人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720130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