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及综合专项审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 GXJL - 26013
一、招标条件
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及综合专项审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及综合专项审计服务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ZD GXJL - 26013
2.3 服务内容:
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报表审计(含合并报表及各子公司报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企业负责人任期业绩考核专项审计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专项审计等。上述事项可由甲方财务部门或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发起、使用审计成果,统一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委托乙方实施。以上事项必要时可以进行延伸审计。
2.4 入围家数:2家(正式入围1家,备选入围1家)。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服务期满尚有未完成工作,服务期延长至工作完成之日。
2.6 服务单位(实施单位):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本级、自来水公司、二次供水公司、原水公司、给水公司、水表厂、机电公司、建安公司、环安公司、金泉物业。
2.7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满足项目业主要求,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服务团队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3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协议。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为国有企业或中央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相关业绩一项。
3.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6日,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邮件发出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需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