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泊头市共享智造创新园区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营销代理服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BHSZB-ZB-2026037)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泊头市共享智造创新园区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营销代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0万元,招标人为泊头市泊控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名称:泊头市共享智造创新园区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营销代理服务
2. 建设地点:泊头市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和内容:规划用地面积87360.25平方米,折合131.0404亩,本项目拟建设综合楼、1#厂房、2#厂房、3#厂房、4#厂房、5#厂房、1门卫、2门卫和消防水池及泵房一座共计九座建筑物;厂区布置呈对称式设计。总建筑面积为68403.53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8073.53m,地下建筑面积为330.00m;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共选取2家中选单位;
2.5营销代理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前期策划、方案制定、厂房销售以及客户办理的各种手续等事项,进行全方位的服务;
2.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可售厂房销售完毕,预留6个月售后收尾服务期
27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8最高比选限价:结算金额按实际销售面积*70元/m(最高限价不超过4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泊头市共享智造创新园区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营销代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泊头市共享智造创新园区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营销代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严重失信主体的、存在经营(活动)异常的,将否决其比选申请(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比选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9日09时30分到2026年07月03日17时00分
以下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9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