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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公告:颐和工社(颐荷亚洲)A、D区物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30 16:59:57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最新公告:颐和工社(颐荷亚洲)AD区物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CHGJK2026019-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

 

一、招标条件

本颐和工社(颐荷亚洲)AD区物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83251435万元,招标人为永泰县葛岭乡大樟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8325143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颐和工社(颐荷亚洲)AD区物业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颐和工社(颐荷亚洲)AD区物业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 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③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应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⑤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完税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⑥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⑦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无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6290830分到20260706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720093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07200930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