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资讯:长春文旅旅行服务有限公司新民市集运营服务执行项目竞争性
(招标编号 ZYZH2026-062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民市集运营服务执行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1275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文旅旅行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民市集运营服务执行项目。
2.2 服务内容:为新民市集提供服务,包含每期市集产生的电费、人工、仓储搬运、设施维护、安全检查、卫生保洁等日常运营费用,单次市集运营成本约 80850 元,全年计划约组织 15 次新民市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2.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
2.4 服务要求:达到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2.5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确保市集正常运营。
2.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报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80850 元(含税,其中税率 6%,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76273.58 元),项目不超总预算 1212750 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四、获取磋商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7 月 01 日至 07 月 07 日,每天 8:30 至 11:30,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鲜章) 的扫描件整合成为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 + 公司名称,正文写明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资料上传至附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如为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内容)。
4.2 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3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7 月 13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长春市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