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资讯:吉林松花湖吉高宾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松花湖吉高宾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二次)(招标编号:JGZXZB 2026-032)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
2.2 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为招标人选聘吉林松花湖吉高宾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的法律服务和财务审计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核实公司解散事由,协助召开股东会、形成解散决议、组建清算组,起草全套清算法律文书,办理清算组备案、刻章、开户及清算公示,全面接管企业证照、财务及档案资料,核查企业资产、合同、人员、涉税、涉诉等整体情况,开展债权申报审核、建立债权台账、催收应收账款,制定并落地清算方案;同步对项目财务数据、账务凭证、资产负债及经营损益开展专项审计,出具清算审计报告。若企业出现资不抵债情形,全程办理破产申请、听证应诉等司法衔接事宜,配合法院管理人开展后续清算工作,按需求担管理人履职工作。最终协助完成税务、工商注销,整理归档全套清算档案、出具服务总结报告,并妥善处置项目后续历史遗留问题及各类配套事务。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即:QS01 标段。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公司清算注销完毕时止。
2.5 服务要求: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成果。
2.6 预算金额:42.5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已入选《吉林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1 年 1 月 1 日后(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企业破产清算或强制清算或破产重整法律服务项目业绩证明和 1 项破产清算审计项目的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应为提供法律服务方,须具备已入选《吉林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
3.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3.1 法律服务负责人 1 名:(1)应持有律师执业证书;(2)担任过 1 项企业破产清算或强制清算或破产重整法律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
3.3.2 审计服务负责人 1 名:(1)应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2)至少担任过 1 项破产清算审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7 月 9 日(工作日 8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下载并完整填报《报名登记表》;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及其可编辑的 Word 格式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发送邮件后,请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不收取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2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