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最新资讯&2026陈经纶中学劲松分校食堂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陈经纶中学劲松分校食堂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2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陈经纶中学劲松分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市陈经纶中学劲松分校现有四个校区,分别是毓秀校区、鲲鹏校区、聚沙校区、乐贤校区。2026年此项目分为两包第1包初中校址(毓秀校区)、第2包小学校址(聚沙校区)。学校食堂是师生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关系到校园营养餐的供应和食品安全。目前,为了提高食堂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现计划为学校选出具有实力和经验的专业餐饮公司进行食堂服务,旨在提供更安全、更健康、更多样化的餐饮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朝阳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细则(试行)》(朝教体美(2018)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招标金额总价:约1002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初中校址(毓秀校区)委托经营食堂服务;(002)小学校址(聚沙校区)委托经营食堂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初中校址(毓秀校区委托经营食堂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
(2)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登记表如未后附,可发邮件到邮箱),未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002小学校址(聚沙校区)委托经营食堂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
(2)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登记表如未后附,可发邮件到邮箱),未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0日17时00分
售价:人民币0元/本,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