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在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度选聘评估公司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YFWZB2026-15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度选聘评估公司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无预算,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度选聘评估公司:标项一;(0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度选聘评估公
司:标项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度选聘评估公司:标项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须在省级财政部门取得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0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度选聘评估公司:标项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要求即可:
①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二级及以上)、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的证明资料。②供应商须在省级财政部门取得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7月03日10时30分到07月1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需单独提交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的,身份证明书应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和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应签字或盖章,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供应商对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13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受(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项目编号:TYFWZB2026-158,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度选聘评估公司进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TYFWZB2026-158
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度选聘评估公司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标项采购内容预算金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度选聘评估公司标项一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车辆等相关资产的处置、交易、租赁等进行价值评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服务需求”
标项二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土地等相关资产的处置、交易、租赁等进行价值评估。评估价值需基于市场价,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依法依规。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服务需求”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标项一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须在省级财政部门取得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标项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要求即可:
①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二级及以上)、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的证明资料。②供应向须在省级财政部门取得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5.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领取时间:7月3---7月10日(上午10:30~13:30时,下午15:30~18: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现场获取,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需单独提交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的,身份证明书应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和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应签字或盖章,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供应商对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