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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一标在手%南平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6 10:45:45 浏览次数:3

一标在手%南平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平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0,招标人为南平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平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平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的能体现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或环保部门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出具的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告知书(提供告知书的还须同时提供由环保部门出具的能体现供应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若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或合同签订期或履约期内上述资质过期的,中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新证予采购人,否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7月03日09时00分到07月1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7月3日至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

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

获取方式: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

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南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