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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度公告:安阳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6 14:07:01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公告:安阳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河南省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AYSRMYYZB-2026-021

1.2 项目名称:安阳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自主采购,公开招标

1.4 预算规模:本项目合同价款,按照合同履行期限内项目实际产生的药品配送额,据实结算。

1.5 采购需求:采购人在 “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中所需临床药品(不含:毒麻精放药品、中药颗粒剂和中药饮片、非治疗性大输液、国家 / 省级联盟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的配送及伴随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之日起 3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 <>)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4 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投标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清单并声明能够正常履行本项目合同;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同 “项目基本情况” 1.7 款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投标人具有实施本项目所必须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

10)投标人须在 “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完成备案,满足关于药品配送 “两票制” 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符合《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4 号)》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

1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 “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识;本款 2.1 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资格审查环节提交审查,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真实有效合规性承担责任(部分材料须按第六章 12-1 附件要求提供核验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不采取资格预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5 特别说明: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等违规情况,经确认情况属实,该投标人将被列入安阳市人民医院非诚信投标人名单,在两年之内安阳市人民医院将拒绝与该投标人进行任何业务往来,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

3. 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6 7 7 日至 2026 7 13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3.2 方式:现场

3.2.1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以明确当事人身份):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3 售价:人民币 500 / 份(售后不退)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 时间:2026 7 27 日上午 09 30 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安阳市

5.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时间:2026 7 27 日上午 09 3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安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