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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长葛市淑君中学食堂厨师团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6 14:09:17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公告:长葛市淑君中学食堂厨师团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河南省

受长葛市淑君中学的委托,对 “长葛市淑君中学食堂厨师团队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长葛市淑君中学食堂厨师团队项目

1.2 项目编号:HNDL-2026-019

1.3 项目内容:为长葛市淑君中学师生约 1000 人提供早、中、晚三餐(每人 17 元)的餐饮服务、餐厅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师生营养用餐。(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拟遴选 1 家成交供应商。

1.5 项目要求:严格遵从国家食品安全等相关制度及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学校食堂设备和资产要遵从学校管理,以签定合同为准。

1.6 合同履行期:服务期 5 年,合同一年一签。

1.7 分包:不允许。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2.1.2 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2 本项目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3.1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的违法行为。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时不再对价格进行扣除。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请投标人于 2026 7 7 日至 2026 7 13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09 0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 00 分领取。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代表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2 文件售价 500 / 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6 7 21 9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4.2 磋商地点:漯河市纸质文件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