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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一标在手%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南菁学校)学生2026年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6 17:16:21 浏览次数:1

一标在手%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南菁学校)学生2026年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南菁学校)学生2026年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5700000.00元,招标人为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南菁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规模金额约57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南菁学校)学生2026年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南菁学校)学生2026年校外供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集体用餐配送资质,从业信誉良好;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投标人具备与供餐规模相适应的加工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投标人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能确保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分餐、运输、餐具清洗消毒全环节安全规范(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供餐能力(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清真食品的能力及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7项目人员要求:项目服务从业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8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或相关说明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信誉要求:投标人2023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或者被处于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记录,并提供承诺书;

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

间范围:缴纳社会保险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不需提供);

11信用记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或提供云发改财金(2025)749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投标人须承诺若有幸中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且具备为学校供餐的其他便利条件,能确保食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提供相关承诺书;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3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1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南菁学校)学生2026年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1.2招标范围:为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南菁学校)提供午餐供餐及配送服务,餐费标准:普通餐15元/人/餐(含税);清真餐16元/人餐(含税);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供餐天数约200天,供餐师生总人数约1970人(高中约350人,初中约1500人,教师约120人;师生具体人数以实际情况为准),招标规模金额约5700000.00元。

1.3入围单位数量:2家,取排名前两位中标候选人按初中、高中进行每学期调换轮流供餐,合同期内,学校及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将以师生满意度问卷调查、日常监管等综合考核形式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了服务质量不好、达不到学校及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标准或出现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或出现违法违规、擅自调价或不服从学校管理等行为的,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服务立即终止。

1.4服务期限:①约200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供餐合同一学期一签,如因政策调整、上级关于校园食品安全规定要求等因素导致学校不能继续履约,学校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②服务期间对学生及教师进行师生问卷调查,连续两次综合满意度达不到80%的,学校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果全校有20%以上(含20%)的师生向学校书面提出对学校供餐用餐服务不满意的申请,中标企业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将进行解除合同,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中标人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5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南菁学校),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云南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云南省中小学校园餐”十化”管理规定》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1.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学校家长自筹,资金已落实。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