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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度最新公告: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膳食中心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7 10:41:47 浏览次数:1

2026年度最新公告: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膳食中心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65-26401010004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膳食中心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膳食中心自2009年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4250㎡共3层,在校师生8000余人,本次餐饮服务项目为零租赁费,餐饮企业自负盈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膳食中心餐饮服务项目第一包膳食中心一层;(002)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膳食中心餐饮服务项目第二包膳食中心二层;(003)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膳食中心餐饮服务项目第三包:膳食中心三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膳食中心餐饮服务项目第一包膳食中心一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应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至少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服务管理及预包装食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通过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系统的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性核查。

3. 按《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办法》餐饮企业准入条件“餐饮企业要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3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取得良好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能体现从事餐饮经营经历达3年以上经验的有效业绩并提供证明有效业绩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合同双方名称及盖章;B验收为合格的报告复印件;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须加盖用户公章;D BC项可提供任意一项。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

4.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纳税说明 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③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保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5.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002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膳食中心餐饮服务项目第二包:膳食中心二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应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至少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服务管理及预包装食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通过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系统的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性核查。

3. 按《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办法》餐饮企业准入条件“餐饮企业要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3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取得良好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能体现从事餐饮经营经历达3年以上经验的有效业绩并提供证明有效业绩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合同双方名称及盖章;B验收为合格的报告复印件;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须加盖用户公章;D BC项可提供任意一项。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

4.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纳税说明 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③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保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5.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003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膳食中心餐饮服务项目第三包:膳食中心三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应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至少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餐饮服务管理及预包装食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通过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系统的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性核查。

3. 按《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办法》餐饮企业准入条件“餐饮企业要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3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取得良好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能体现从事餐饮经营经历达3年以上经验的有效业绩并提供证明有效业绩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合同双方名称及盖章;B验收为合格的报告复印件;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须加盖用户公章;D BC项可提供任意一项。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

4.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纳税说明 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③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保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5.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7060900分到202607151700

获取方式:发送“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至招标机构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730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730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政策的落实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关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二)采购内容: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膳食中心自2009年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4250㎡共3层,在校师生8000余人,本次餐饮服务项目为零租赁费,餐饮企业自负盈亏。本项目共计3包,情况具体如下:

第一包:膳食中心一层约1400㎡,主营本土化大众早餐、学生基本伙食、风味食品、品牌连锁特色餐饮以及免费汤、免费调料等餐饮项目服务;

第二包:膳食中心二层约1400㎡,主营清真窗口、大众早餐、学生基本伙食、风味食品、品牌连锁特色餐饮以及免费汤、免费调料等餐饮项目服务;

第三包:膳食中心三层为教工餐厅,约1400㎡;

通过公开招标,每包各选出1家中标人,三包并非兼中。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或以上标段(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包)中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三个标段(包)的优先选择顺序,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选择的中标标段(包)优先顺序推荐中标人。详见第二部分第四条“项目需求”。

(三)服务期限:按《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新中标企业服务周期为1年;在本学院服务过的履约良好的餐饮企业,服务期限为3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