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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7月最新资讯&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选聘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7 12:01:46 浏览次数:1

 7月最新资讯&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选聘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需开展实施选聘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相关招标工作,项目所需资金由企业自差(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选聘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

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选聘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用“入围”方式,入围机构数量预计为3-5家(入

围机构数量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候选投标人数量来决定,若数量大于5家则入围5家,若

不足5家根据具体数量入围,若不足3家则本项目流标).

入围后公司与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签订入围协议,后续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具体内容,以使用单

位与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签订的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入围后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抽选方式采用固定顺序轮选的方式,方式为使用单位申请后根据入

围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固定排序进行确定,入围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排序方法根据中标人推荐

排名进行排序。

入围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使用单位为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2.2招标范围:负责开展昆明安居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业务范围内的新建、维修、改造等工程及

运营期间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并完成评审备案;

(2)工程概预算审核;

(3)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①工程合同咨询;②实际工程量审核确认;③对工程变更和

签证、工程款支付进行造价审核、控制;④根据委托人要求进行方案测算、投资核算及其他造

价咨询服务;⑤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

(4)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5)配合工程竣工决算编制;

(6)配合审计部门审计;

(7)委托人委托的其他造价咨询工作等。

注:具体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委托人委托为准,委托人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建设地点:昆明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

2.5入围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6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中选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2.7项目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要求:造价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

确、清晰有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

造价工程师证(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名称);且2023年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项以上(

1项)类似造价咨询业绩,(类似造价咨询业绩指: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造价咨询服务

业绩或建安工程费6000万元及以上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

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完成不少于2项类似业绩,(类似造价咨询业绩指:

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或建安工程费6000万元及以上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或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其企业成立至今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注:事业单位从其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要求管理规定。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当前

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1)xx公司获取xx项目招标文件;(2)联系方式(手机、邮箱等)”。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温馨提示:未按本公告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09时30_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