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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度最新通告:新沂市中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8 12:02:51 浏览次数:8

2026年度最新通告:新沂市中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ZW-XYJY-C2026-07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沂市中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0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新沂市教

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700.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沂市中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沂市中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一份;或提供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3.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5.投标人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6.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二)

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

可证》,同时具备为中小学校配餐的资格或能力,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并便于新沂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监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7070900分到202607131730

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72809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7280930

开标地点:江苏

七、其他

1.合同期限:一学年。(在合同期内,如遇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在供餐管理、食品安全方面有新文件发布,采购人将依据新的文件提前终

止或适当顺延本合同的执行期。)2.供餐数量:采购人不保证供餐单位服务的具体用餐学校。学生人数不代表实际用餐人数,具体以实际

参加就餐人数为准,根据实际就餐人数按照单价据实结算。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