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石屏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及供应链服务遴选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602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屏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及供应链服务遴选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47.41万元,招标人为石屏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石屏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清单目录内容提供集约化配送服务,清单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屏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及供应链服务遴选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屏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及供应链服务遴选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核查结果以 “信用中国”网站实时查询记录为准。本项目信用记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前统一查询核验,投标人无须自行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7 投标人所配送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经营许可/备案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范围须覆盖所配送产品;
3.8 投标人所配送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投标人需承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中标后提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书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按顺序复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申请人于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蒙自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