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最新招标信息*长春轨道交通7号线部分媒体广告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6-58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轨道交通7号线部分媒体广告经营权转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轻铁广告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点为东风大街与绕城高速交汇处的汽车公园站,途径西湖大路站、兴安路站、兴顺路站、飞跃广场站、第一汽车制造厂张、孟家屯站、辉南街站、南湖广场站(吉大南湖校区)、南湖公园站、工农广场站、省税务局站、东岭南街站、威海路站、赛德广场站、会展大街站、中东大市场站、岭东路站、止于东环路站。线路全长23.164km,共设置19座车站。换乘站8座,在汽车公园站与已运营2号线西延换乘,在飞跃广场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在孟家屯站与已运营3号线换乘,在南湖广场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在南湖公园站与远景双阳线换乘,在工农广场站与已运营1号线换乘,在威海路路站与已运营4号线换乘,在东环路站与已运营2号线换乘。在绕城高速以西,东风大街以北设置靠山屯车辆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轨道交通7号线部分媒体广告经营权转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轨道交通7号线部分媒体广告经营权转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须具有广告经营项目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需能够满足本次招标的服务企业。
3.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至2025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2026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的,无拖欠广告费等不良记录的,无违法经营引起诉讼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胜诉的除外。)
3.5、(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业绩证明材料一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