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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度最新公告:商丘市市政设施中心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3 15:01:32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最新公告:商丘市市政设施中心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商丘市市政设施中心的委托,对商丘市市政设施中心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商丘市市政设施中心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FHFH-2026-011

1.3、项目地点:商丘市境内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项目概况:商丘市市政设施中心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1.6、招标内容及范围:商丘市市政设施中心车辆定点维修服务,约50辆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7、服务期限:1年,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及财力允许,可续签第二年、第三年;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9、招标控制价:配件及材料折扣率不高于90%,工时费折扣率不高于90%;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完税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险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响应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一类或二类)。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响应人应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须携带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响应人资格要求内的全部内容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注: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将视为无效磋商。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7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