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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公告:利津县中医院(利津县第二人民医院)中药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3 15:05:31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最新公告:利津县中医院(利津县第二人民医院)中药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利津县中医院(利津县第二人民医院)中药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

2. 项目编号:LHJ招字2026-33号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采购内容:利津县中医院(利津县第二人民医院)中药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品类为中药饮片。具体以质量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包。其中:

A包:遴选4家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

B包:遴选4家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

6.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采用1+1+1模式,根据服务及供货质量决定是否签署下一年合同)。

备注:供应商可以兼投兼中多个标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依法取得的中药饮片类《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依法取得的中药饮片类《药品经营许可证》;动物类、毒麻类中药饮片需要提供国家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并可追溯。

3. 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供应商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报名企业请于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进行现场报名。

2. 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需提供相应的中药饮片类《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相应的中药饮片类《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报名时必须注明所投分包;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3. 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6年7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利津县。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7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利津县。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