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最新招标信息*北华大学学生、教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TYCC-202601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华大学学生、教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北华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JLTYCC-2026017;
项目名称:北华大学学生、教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内容:
标段名称标段编号主要内容服务地点
北华大学学生、教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一标段LTYCC-2026017-01东校区学生食堂(含三楼教工餐厅)、友好会馆教工餐厅(含二、三楼);南校区:学生二食堂(含教工餐厅):北校
区:学生一食堂、学生三食堂(含二楼教工餐厅);“新林科”教育实践基地食堂,经营活动范围详见“项目采购需
求”东校区学生食堂(含三楼教工餐厅)、友好会馆教工餐厅(含二、三楼);南校区:学生二食堂(含教工餐厅);
北校区:学生一食堂、学生三食堂(含二楼教工餐厅);“新林科”教育实践基地食堂
北华大学学生、教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标段LTYCC-2026017-02南校区:呱呱美食城北校区:学生二食堂,
经营活动范围详见“项目采购需求”南校区:呱呱美食城;北校区:学生二食堂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服务依据及标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吉教规(2023)2号《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吉林省高等学校食堂管理细则(试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25项制度》的要求,服从学校对食堂全域安全工作监管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7月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资格。
2.1.2潜在的供应商应提供近开标前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企业近开标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2.1.3潜在的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
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供应商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1.4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
④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
2.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6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否则投标无效。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许可经营项目需包含餐饮服务管理,响应截止当日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2.3.2具有累计三年及以上经营高校餐饮经历或五年及以上经营社会团体餐饮服务经历,提供合作学校或社会团体的合同协议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7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