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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公告:洪山区和雅东方项目破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4 09:20:23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最新公告:洪山区和雅东方项目破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洪山区和雅东方项目破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8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QYC-CG-2026077

(二)项目名称:洪山区和雅东方项目破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万元

(五)最高限价:/万元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需求如下。详细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洪山区和雅东方项目破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人委托事项完成之日为止

(5)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人委托事项完成之日为止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采购需求可直接到代理机构查阅招标文件。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6.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8.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考核合格。

(2)投标人应为湖北省内人民法院现行有效《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登记入库机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文件售出不退。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法人身份证、签字,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3.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以上提交的证件都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

(二)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

(二)时间:2026年8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开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