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第一中学非大宗食材及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第一中学非大宗食材及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0万元,招标人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第一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标段:2600000.00元;2标段:22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非大宗食材;(002)劳务外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非大宗食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参与。
(6)承诺函: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书)
(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
(002劳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参与。
(6)承诺函: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书)
(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20日17时00分
文件售价:300.00元/标段,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