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招标:安徽省滁州市湖心路小学及清琅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
一、招标条件
本滁州市湖心路小学及清琅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代收代缴,招标人为滁州市湖心路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按市场价的折扣率方式报价,报价在同期市场价的基础上,折扣率不得高于99.00%(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第三位将四舍五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滁州市湖心路小学及清琅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滁州市湖心路小学及清琅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核查诚信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近一年有因进货查验落实不到位或其他原因造成食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五年生产经营中有食品安全事故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已参加采购活动后被相关部门处罚失信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取消该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资格。【相关部门具体指为政府部门、国企事业单位、军队、海关以及税务部门。】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款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2、3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3日00时00分到2026年08月03日08时59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