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热点资讯:天津理工大学学一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GP-2026-B-36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理工大学学一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理工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理工大学学一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包:学一食堂一层区域(含米饭生产线);
(002)第二包:学一食堂三层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包:学一食堂一层区域(含米饭生产线)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2】6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学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跨地区经营的餐饮企业,应熟悉天津市高校学生食堂的饮食特点,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一个合同及该项目履行良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高校公章或高校部门章。
2.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2】67号)文件要求,食堂负责人应具备2年以上高校餐饮管理工作经验,投标文件中提供由高校出具的该名食堂负责人从事餐饮管理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高校公章或高校部门公章。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2】67号)文件要求)。
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所载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管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7. 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002第二包:学一食堂三层区域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2】6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学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跨地区经营的餐饮企业,应熟悉天津市高校学生食堂的饮食特点,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一个合同及该项目履行良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高校公章或高校部门章。
2.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2】67号)文件要求,食堂负责人应具备2年以上高校餐饮管理工作经验,投标文件中提供由高校出具的该名食堂负责人从事餐饮管理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高校公章或高校部门公章。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2】67号)文件要求)。
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所载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管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7. 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13日至2026年07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300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