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示公告: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6-2029年度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6610186)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6-2029年度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技术服务。标段一为“预算审价和结算审价服务?”标段二为“监理服务”;标段三为“房屋建筑鉴定服务”;标段四为“消防鉴定服务”。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更多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以兼投但不可兼中。更多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6-2029年度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标段一“预算审价和结算审价服务”:(002)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6-2029年度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标段二“监理服务”:(00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6-2029年度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标段三“房屋建筑鉴定服务”:(004)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6-2029年度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标段四“消防鉴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6-2029年度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标段一“预算审价和结算审价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002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6-2029年度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标段二“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00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6-2029年度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标段三“房屋建筑鉴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004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6-2029年度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服务商选
型入围项目标段四“消防鉴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6-2029年度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项目编号:GXTC-A1-2661018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6-2029年度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服务商选型入围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三方技术服务。标段一为“预算审价和结算审价服务”;标段二为“监理服务”;标段三为“房屋建筑鉴定服务”;标段四为“消防鉴定服务”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更多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四、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2026年度至2029年度,有效期三年(具体以序时进度为准)。五、服务地点:北京市。
五、服务地点:北京市。
六、中标人数量:标段一入围8家;标段二入围5家;标段三入围3家;标段四入围3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除特别说明的条款外,其余条款均为四个标段通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一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适用于标段二)。
(3)具有有效的《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适用于标段三)。(4)具有消防评估能力,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平台上公示截图(适用干标段四)。
(4)具有消防评估能力,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平台上公示截图(适用于标段四)。(5)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
(5)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招标人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歉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被列入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单”、“行业黑名单”及招标人“供应商黑灰名单”。(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处理)。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11)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标段一投标人数量达到11家及以上时方可开标;标段二投标人数量达到8家及以上时方可开标;标段三投标人数量达到6家及以上时方可开标;标段四投标人数量达到6家及以上时方可开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一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适用于标段二)。
(3)《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适用于标段三)。(4)投标人具有消防评估能力,并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平台公示截图(适用于标段四)。
(5)提供营业办公场所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招标人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以上情况投标声明函原件)。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招标人“供应商黑灰名单”(注:黑名单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留存。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
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9)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3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人民币(可微信支付),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5日-2026年08月04日,09:00-17:0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上要求报名资料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领取登记: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