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招标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材料检测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607001C)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材料检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142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1-3号,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现址范围内,四至范围:东至津山线路,南至东二经路,西至新大路,北至中山北路辅路。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院内住院部A区、耳鼻喉楼、住院部B区、急诊住院综合楼内的病房环境进行内部改造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为37625平方米,涉及局部结构加固范围约为6000平方米。招标范围:需检测范围为住院部A区,住院B区前楼、中楼、后楼,急诊住院综合楼,总计面积为34097㎡。按照国家规范及各项地方标准、行业规范、强制条文等要求的建筑材料试验检测及工程相关的检测。检测项目应满足竣工验收、备案及档案移交档案馆的检测检验的要求(若标准变化,检测事项以最新规范标准为准),对施工过程(总包方施工阶段)涉及材料检测试验与结构检测,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及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材料检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材料检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范围需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认证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5.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应为国家税务总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7.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被授权人本单位职工承诺书并提供其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说明:
1)投标单位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查询记录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携带①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③符合资质要求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CMA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