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天津中医药大学团泊校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实验电路增设项目
(招标编号:HT0932026000134-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团泊校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实验电路增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522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团泊校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实验电路增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团泊校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实验电路增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团泊校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实验电路增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X工信部联企业2011B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天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5)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6)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7)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者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不得缺页)或提供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9)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磋商当天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获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