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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公告: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1 10:09:27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最新公告: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中心幼儿园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YC26HZ000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备注

1-1

其他服务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00(项)

详见本文件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注: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许可备案信息截图。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加封面装订成册,每页(包括封面)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一式三份: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0点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8月4日10点00分;

地点:惠州市。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