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 西安高新区第九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CZB-2026-04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高新区第九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安高新区第九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证西安高新区第九初级中学食堂正常、有序运转,保障日常供餐服务对象按时用餐,拟通过招标选取一家投标人负责食堂餐饮食品加工、日常设备维修、餐具设备和餐饮服务管理、送餐分餐服务、食材检测、食堂区域保洁及配合招标人做好食材的验收及出入库等与此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高新区第九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高新区第九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视为独立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休息;
(2)获取文件地址:西安市雁塔区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塔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