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招标:郑州市金水区新柳路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新柳路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YHZB-2026-01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郑州市金水区新柳路小学食堂,食堂面积约450平方米,师生就餐人数约2000人(最终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
5、服务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为全体师生提供午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团队、食堂食材采购、贮存、制作加工、配送、供餐、食堂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食堂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维护、清洗、消毒等服务,保障学生用餐安全。
6、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所有餐饮服务严格遵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执行,严把食材准入关口,所有原材料质量安全达标,新鲜无变质、无污染;规范后厨操作间日常管理,环境、消杀、设施均满足监管标准。建立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管控体系,确保项目服务周期内无任何食品及卫生安全事故。
7、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学期一签
8、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段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承诺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2026年07月17日起至2026年07月24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