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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招标: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餐厅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1 16:32:35 浏览次数:1


2026年度最新招标: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餐厅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餐厅经营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餐厅经营权项目。

2、项目编号:ZCZB-F-2026-026。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餐厅经营权项目,主要为学校食堂餐厅经营权采购招标,学校餐厅共1层,建筑面积约为980平方米,餐厅配置8个出餐口,共456个就餐餐位,日用餐人数约为550人/天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供应商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食物中毒、火灾、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2、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