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公告: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产业园区1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LYZB-2026-18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产业园区1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监理(二次)服务,总承包项目已经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504-220000-04-01-250202,招标人为农安宇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产业园区1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监理(二次)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农安县伏龙泉镇境内;
2.3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建设规模为新建单机容量10兆瓦风机10台,总装机容量100兆瓦;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变电站,安装容量为100兆伏安主变1台;配套建设箱变、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等附属设施1台;配套建设箱变、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限: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5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56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且在建(监)工程项目数量不超过三个,兼任需甲方书面同意。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及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应满足本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0保证金说明:
3.10.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600元(伍仟陆佰元整)。
3.10.2.缴纳方式: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支票、转账、电汇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汇款凭证复印件备查,复印件装订进投标文件,汇款单据备注项目名称。
3.10.3保函提交要求:保函原件不密封,投标截止前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保函扫描件于投标截止前发送邮箱,保函受益人为招标人,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日期确认。
3.10.4.约束条款: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办理保证金相关事宜的,投标无效,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3日08时30分至2026年7月29日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参与投标。
方式: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明或授
权委托书;(5)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将上述内容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
4.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09时30分;
5.2地点:长春市。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