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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度在线招标:江宁区国资办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3 15:51:51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在线招标:江宁区国资办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NJNC-2026072005

2、项目名称:江宁区国资办食堂外包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8.5万元/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48.5万元/年

6、采购需求:江宁区国资办食堂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信用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或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如实报备至采购人。

第二、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

获取方式:

(1)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南京市获取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发售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费用:0元/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3日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南京市.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且加盖企业公章;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予以否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